贷款对象
凡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配偶以及与缴存人在同一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以缴存职工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来我市购买住房的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我市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条件
1、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必须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欠缴、停缴记录。
2、个人征信良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有关审批、证明文件及首付款凭证。
4、同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房产抵押或有价证券质押等手续。
办理材料
借款人需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住房公积金卡、工资卡、抵押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及配偶近期1寸彩照1张,如用他人房产做担保还需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资格(资料)审查——抵押物评估——贷款审查和审批——签订合同——抵押登记——银行复核——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结清——解除合同并撤押。
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永州市住房公积金期房组合贷款贴息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个人住房期房贷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适当调整永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永金管委〔2014〕11号)、《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
办理时限
对符合规定要求的贷款,在借款人递交《申请审批表》2个工作日内信贷员完成录入工作,2个工作日内管理部主任完成一级审批工作,2个工作日内信贷科完成二级审批工作,对实行代办抵押登记手续的,应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2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代办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审批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夏季)13:00-17:00(冬季)
办理地址
购房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所在管理部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12329 0746-8360163
监督电话:0746-8368770
办理条件
符合永州市住房公积金开户汇缴有关规定,资料齐全。
办理材料
1、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表》(一式二份);
2、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汇缴统计表》(一式三联,并附电子文档资料);
3、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设立单位的批准(登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隶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应在有效期内并经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正在办理年检、换证手续的,还应提供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单位介绍信;
7、法人授权书;
8、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2、管理中心审核
3、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依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至第二十条;
2、《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三条;
3、《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通知》(永公金字〔2015〕58号);
4、《关于调整永州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及最低月缴存额的公告》。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夏季)13:00-17:00(冬季)
办理地址
购房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所在管理部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12329 0746-8360163
监督电话:0746-8368770
办理条件
以缴存职工夫妻和在同一户籍下未成年子女一方或多方名义购买自住住房且未超过两套以上(含两套)的,自取得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房产证之日起三年内(含三年)可一次或分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金额的存储余额。
办理材料
1、提取职工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涉及婚姻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购买商品房:(1)已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契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局印章);(2)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加盖开发商发票专用章或财务公章)或契税完税凭证、契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局印章);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契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局印章)。(由本人持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原件核查)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划款
办理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永金管委【2015】3号、《关于适当调整永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夏季)13:00-17:00(冬季)
办理地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481号(冷水滩工商支行)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12329 0746-8338030
监督电话:0746-8368770
购房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所在管理部
周一至周五
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六上午9:00-12:00
咨询电话:12329、窗口电话:0746-8360163
监督电话:0746-836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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